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10名。现将具体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人数(共10个)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见习待遇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见 习福利 |
康复医师 | 2 | 2500-3000元/月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 | 享工作餐 |
康复 治疗师 | 2 | 2000-2500元/月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康复治疗学专业 | 享工作餐 |
护理员 | 4 | 2000-2500元/月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专业 | 享工作餐 |
办公室 干事 | 1 | 2000-2500元/月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 享工作餐 |
信息科 干事 | 1 | 2000-2500元/月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 | 享工作餐 |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服从分配,团结同事,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届、2024届);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招收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限工作日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抚州市赣东大道421号行政楼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94-8235766,联系人:徐瑗霞。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岗位有学位要求,则需再打印一份《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抚州市立医院见习岗位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收的资格条件对见习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收条件的见习对象,将进入笔试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见习招收工作始终,见习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招收资格。
(三)考核
分为笔试及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收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费需自理),参照事业单位的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由市就业创业中心审核。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见习招收
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市就业创业中心审核无误后,须签订《抚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协议书》,然后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含在见习期内)。培训期满进行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见习;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见习待遇
1.见习期限为12个月。
2.培训期待遇为1870元/月,培训合格转为正式见习人员,正式见习待遇见岗位表;见习期间,享受工作餐,不交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见习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见习,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见习单位。
4.见习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见习协议即行终止。
本公告由抚州市立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抚州市立医院见习岗位报名登记表(见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