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行为,确保采购项目的专业性、合规性和经济效益,现向社会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进行调研和询价(并非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CB-2025-010)
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
2、项目地点:抚州市立医院(赣东大道421号)
3、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主要内容 | 服务期 |
1 | 遴选代理机构 |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提供相关招标代理服务、咨询等服务 | 三年 |
二、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质及特定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8、在抚州市区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三、调研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请将公司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公司介绍(团队、服务工作方案、内控制度、业绩)、代理服务费用标准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
2、递交方式:电子版资料统一盖章扫描成1个PDF文件(请注明报名参加调研的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文件名以项目编号及名称命名,逾期送达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响应调研报名
挂网起截止到2025年10月8日17:00,以招采办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过期无效。
调研材料接受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9179467900
五、现场论证
根据调研报名情况,将适时通知报名人现场进行论证。
抚州市立医院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