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赣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类别 | 学历 (学位) | 年龄 | |||
检验师 | 1 | 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38岁及 以下 |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
护士 | 1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25岁及 以下 | 限应届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证 |
党务工作者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8岁及 以下 |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文秘专业及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到抚州市赣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报名。
2、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老师/艾老师 联系电话:0794-8222345
(2)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422号
3、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和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等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一)面试(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知识及综合素质,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聘用、待遇
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单位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本单位现有相同岗位规定执行。